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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李秉憲邊用毛巾擦著頭髮邊從冰箱拿出牛奶,倒了滿滿一杯才心滿意足的走向客廳。雖然身高一直沒有成長的趨勢,但李秉憲還是想要藉由每天睡前喝一杯牛奶,來補足小時侯喝不夠的鈣質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世事無絕對,喝久了總會有回報的!

 

        當然,這只是李秉憲樂觀的想法。

 

換了新宿舍後,使用客廳的人從原本的方旻洙,變成了李秉憲,除了不能在睡前毆打安丹尼爾,其他方面李秉憲還是很自得其樂的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每天邊喝著牛奶邊看著電視,在覺得睏時倒頭就睡,不就是一大人生享受嗎?半夜臨時有作曲的靈感,也不用顧慮室友睡了沒,可以直接的把想法記下來,更讓李秉憲覺得人生順遂,自然不會有任何怨言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除了現在。

 

安丹尼爾正躺在自己的床上呼呼大睡。

 

如果是平常,李秉憲絕對會不留情面的一腳踹下去,是不是戀人關係,對於這一點影響都沒有。

 

但那人看起來很累,原本就呈現V字型的雙頰,線條變得更加明顯,感覺都要沒肉了,更別說那眼下的陰影重到讓人無法忽視。

 

今年年末,安丹尼爾比起往年接到更多的表演邀約,各大特別舞台,都可以看見他的蹤跡,因此練習時間也翻了好多倍。

 

這是好現象,代表安丹尼爾的實力已經廣為人知並且被大眾認同,但在替安丹尼爾高興的同時,李秉憲又多了一點不捨、一點心疼。

 

雖然在螢光幕上、攝影機前,安丹尼爾都保持了他安太陽笑容,以最完美的面貌展現給所有觀眾,但在螢光幕後,所付出的心力,以及疲憊,是只有每天生活在一起的團員才看得見的。

 

蹲在床邊,李秉憲微瞇雙眼,仔細的觀看對方的容顏。

 

三年多過去了,這孩子的容貌早已退去了稚氣,雖然個性上還是跟自己一樣幼稚,但李秉憲明確的感受到,安丹尼爾時時刻刻都在成長,因為承受得太多了,所以才被迫成長。

 

無論是批評還是鼓勵,無非都是壓力,主唱的位置所要面對的,遠遠超過這孩子的年紀所該承受的,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,李秉憲都將一切看在眼裡。

 

偏偏安丹尼爾擁有著獅子座的驕傲,貿然出手幫忙,就只會傷了他的自尊心。所以就算李秉憲再怎麼心疼,也只能當個旁觀者,默默的不捨,默默的心疼。

 

伸出右手順了順對方的瀏海,只是個簡單的動作,李秉憲卻能清楚的感受到自己不受控的心跳。

 

 

李秉憲,你有點出息好不好!

 

 

雖然在心中強烈的吐嘈著自己,但李秉憲的嘴角還是微微上揚。

 

其實這些都可以不計較,只要可以一直陪著安丹尼爾,經歷他生命的每一刻,一切就足夠了。如今兩人的戀人關係,就像是場夢,雖然相處方式沒有太大的改變,但就足以讓自己活在幸福中。

 

因為眼前的人是自己的。

 

 

安丹尼爾是李秉憲的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右手背傳來微溫,熟睡的人不知何時清醒的,第一個動作竟然就是抓住自己的手,印下一吻。

 

若要說兩人關係改變最明顯的,就是這一點了。自從兩人成為戀人後,安丹尼爾會總有意無意地去碰觸李秉憲,有時是簡單的擁抱,有時是落在額間的淺吻,雖然這些都是些簡單的觸碰,在戀人之間還顯得太過平淡。

 

但就足以李秉憲感動許久,因為這一切真的好不容易,珍貴到讓人想要永遠記在腦海。

 

「我還以為你發現我睡在你床上,會一腳把我踹醒呢。」安丹尼爾笑著說,那笑容有些戲謔,在李秉憲眼裡還有些性感。

 

當然,他絕對不會告訴對方。

 

「是有這個打算,你確定你還不起來嗎?」抽回自己的手,李秉憲板起臉惡狠狠地瞪著對方。

 

顯然的對方一點也不怕自己,甚至得寸進尺的一把拉下自己,將自己固定在懷中。

 

「呀!」李秉憲有些不滿的發出抱怨聲,這樣的動作連自己都覺得自己是個弱受。

 

「哥才捨不得呢。」沒有理會李秉憲的抱怨聲,安丹尼爾輕描淡寫的說出結論,語畢還慵懶的翻身,讓懷中的人兒枕在自己的手臂上。

 

「不准閉上眼,你還沒洗澡啊!安丹尼爾!」

 

「我好累,哥要幫我洗嗎?」

 

「你想死嗎?!」李秉憲再度擺起臉,既使臉上的表情與語氣都洩漏著憤怒,孰不知那紅透的耳根早已出賣了自己。

 

「十分鐘,讓我抱著你睡十分鐘就好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「十分鐘喔!十分鐘後你不去洗澡,你就死定了!」雖然嘴上說得兇狠,但李秉憲還是乖順的任由對方抱著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哥~」

 

        「嗯?」

 

        「我有你就足夠了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「你還有八分鐘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知道你的心疼,了解你的不捨,但別擔心我,因為我不是一個人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只要身邊有你,一切都值得。那屬於自己的夢想,在遇上你的那一刻開始,就不再只是我一個人的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因為我的未來,需要有你的如影相伴。

 

 

 

FIN

131225 11:54

BY珮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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